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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五十六批)的通知

日期:2026-02-06 作者:畜牧兽医局 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办法和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陕西诺威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德济农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陕西诺威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LP”)要求,检查结果已公示。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德济农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的3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2)。

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家单位申请增加兽药GCP动物试验场所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兽药GCP项目负责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申请变更兽药GCP机构负责人、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申请变更兽药GLP项目负责人,经我局组织资格确认,符合相关要求,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1.符合兽药GLP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2.符合兽药GCP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624


附件1

 

符合兽药GLP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试验项目名称

动物试验地址

1

陕西诺威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博学路种子产业园CC2K号楼1101

急性毒性试验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博学路种子产业园CC2K号楼1101

亚慢性毒性试验


附件2

 

符合兽药GCP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试验项目名称

动物试验场所名称

1

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师大东路(康莱纳公司东侧)

安全性试验

内蒙古华羊泰谷种业有限公司、红寺堡区天源良种羊繁育养殖有限公司、陕西神澳农业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性试验

内蒙古华羊泰谷种业有限公司、红寺堡区天源良种羊繁育养殖有限公司、陕西神澳农业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

2

青岛德济农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河东路368号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8号楼

猪残留消除试验

河南畅享农牧有限公司